針對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土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今(1)日出席全國原住民行政院議時受訪表示,除了制訂山海法,直接修改原基法21條也是選項之一。不過他也說,私有土地若納入傳統領域後,諮商、同意、參與權利的「密度」,就不可能「介入太深」。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今日舉行全國原住民族行政會議。林萬億出席致詞表示,行政院基本法推動委員會在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於20052月召開第一次。但經過8年,才又開了兩次會議。而民進黨重新執政後,政院已經開了3次會議。6次裡,就已經召開了3次,而有些重要工作都在進行或已經完成。例如,國家語言發展法過去送到立法院,8年都沒有進展。現在「國家語言發展法」(應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經通過了。

對於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部分,林萬億會後受訪表示,這是因為原基法第21條授權的土地劃設辦法僅限於公有土地。這個授權也讓傳統領域、原住民土地及諮商、同意、參與,某種程度混在一起,使得釐清上有一定困難。

林萬億說,總統在3月交代傳統領域是原住民歷史一部份,自然形成,先於國家所訂定的公有、私有土地之分。傳統領域絕對不應該只是公有土地。在這個基礎上到底是要修原基法第21條或土海法制訂,總統交代要努力與各界溝通,讓原住民及非原住民朋友可以互相理解、接納。如果直接改子法劃分辦法,那是違法的,因為這樣超越原基法第21條授權。

至於是修原基法第21條或根據第20條制訂土海法,林萬億說,現在都是選項,總統也開放給大家。「有可能是(第21條)授權不清,是不是應該處理原基法第21條,正本清源也可能「另外授權土海法,用法律位階解決。那現在的劃設辦法是個行政命令,自然就應該配合(土海法)」。

林萬億說,比較務實是讓現在劃設辦法推動一段時間後,累積經驗,再回頭思考中間有看到除了公私土地外的其他問題。他也被交代,「一段時間」後要盤整這些經驗。

林萬億也說,既然傳統領域既然叫傳統,也就是會不斷變動的,例如平埔族也不一定認為他們在小林部落等。這些需要透過歷史重新檢視,讓大家可以接受。

但林萬億也提到,傳統領域的諮商、同意、參與權,有「介入密度」問題。「私有土地當然不能介入太深,因為它本身就有環保法、水保法等相關規定」,也涉及大家和平共處的鄰里效應。「私有土地的所謂諮商、同意、參與這些的規範,就應該相對地考慮到其他法律競合問題,也要考慮到私有土地的財產權問題」。

他請在228公園抗爭的朋友,過去的壓迫、殖民經驗,大家一起努力,得到大家所期待的轉型正義。原民會一直溝通,副主委也去溝通過。政府也釋出善意,如果需要其他形式溝通,政府都很樂意,讓大家不必要為了這樣事情。其實抗爭蠻辛苦的,就像198090年代原住民為了爭取正名都很辛苦。絕對沒有意思要讓原住民傳統領域只侷限在公有土地。前一陣子原轉會委員也到政院開會,大家開誠佈公,討論如何解決一直無法解開的心結。

林萬億致詞時也強調,總統府原轉會絕非原地打轉。包括他與蘭嶼鄉親討論當年核廢料場設置等,要將這麼久的問題一天內解決,用一句他的母語「看人挑擔不吃力,擱嫌人姿勢歹」,看人家挑擔子很輕鬆愉快,而且還嫌人家姿勢怎麼這麼不好。他強調,政府絕對沒有讓所有的工作被延宕;也絕對不會未具困難。

林萬億會後受訪也表示,一些評論家都沒把整個原住民轉型正義放在歷史脈絡討論,而把這些抽離出來,單獨檢視,這對轉型正義是種誤解。例如蘭嶼核廢料解決,要還原歷史,他們閱讀了191件文件、檔案,交叉確認,並回到族人生活裡等。這也受到天候、語言翻譯影響,這些工作都很繁重。既然要轉型正義,就不應該再誤讀、誤判,造成新的不正義,這些工作確實需要一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