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質疑行政院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是引進低薪白領,行政院長林全今(8)日表示,實習津貼未能比照聘僱外籍專業人才的薪資水準,質疑政府是為了引進低薪白領,此類說法顯然是將「實習生」視同「勞動者」,是誤解國際行之有年的實習制度,更與國際趨勢相悖。

立法院日前審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發生執政黨立委互槓。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批評,草案中有關於實習生來台到各產業工作的事情,放寬到各產業,也就是全面開放白領勞工以實習的名義,作為產業的後備軍,源源不絕的補充勞動力,變向成為開放低薪白領來台,是「假實習真工作」。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院長林全今日上午在行政院談話指出,部分委員擔心鬆綁外國人才來台尋職及實習,會因此引進低薪白領外勞一事;基本上,目前歐美各先進及鄰近國家,為爭取外國人才,競相透過尋職、實習的機制來吸引各國年輕人才,為國家經濟發展注入新血、開創新的產業地圖。

林全表示,台灣面臨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及國內人才外流問題,更要掌握時機,透過對延攬外國優秀人才的鬆綁及改革措施,提供給國內青年一個更國際化的工作環境,以及更有競爭力的產業發展模式,進而開創更多的商機與就業機會。制度鬆綁改革一定有陣痛期,但過度的封閉與保護,只會使台灣喪失競爭力。

林全表示,有關外界所提,草案規劃的實習制度沒有納入勞基法加以規範,實習津貼未能比照聘僱外籍專業人才的薪資水準,質疑政府是為了引進低薪白領,此類說法顯然是將「實習生」視同「勞動者」,是誤解國際行之有年的實習制度,更與國際趨勢相悖。

林全表示,首先,各國對於實習生與一般受僱員工並非適用相同的勞動法令;對於實習津貼,絕大多數國家未訂定一定的標準,若有,也僅規範在基本工資以上,且實習單位若為非營利機構或政府部門,通常未提供實習津貼;實習制度若被濫用為勞動,依法得廢止並究其罰責。

林全表示,行政院提出的草案是參照各國做法,實習生資格條件須為在學學生或畢業2年內的全球500大學畢業生,所提的實習計畫(含生活或實習津貼)必須事前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實習範疇限於專業工作領域(不可為非技術性或傳統勞動工作活動),限定每年核准人數等。管控機制非常嚴謹,絕非外界所言企業將可大量濫用實習生,或用低廉的價格從事低階勞動工作。

林全表示,當然,面對可能的質疑,政府部門有責任做好萬全的準備與因應,未來執行時,將以最審慎、最周延、對國人衝擊最小的方式推動。以下幾點請相關機關務必落實辦理:

一、加強制度的管控機制:為避免引起「非法打工」以及「假實習真工作」等質疑,有關尋職及實習機制的申請資格條件、實習及尋職的範疇、審核程序、人數控管以及定期檢討等,目前草案條文雖已有相關授權訂定,但請國發會會同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及其他相關部會儘速完成修訂相關子法及推動配套措施,並依程序送立法院查照,以落實國會的監督。

二、加強非法工作的查緝:外國人才來台「尋職」或「實習」期間,是不能非法打工或工作的。為發揮此項政策的正面效益,如果發生「尋職者非法工作」或「假實習、真工作」,就是非法勞動,可透過勞動檢查加以杜絕。因此,針對「假實習、真工作」部分,請勞動部會同許可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考各國普遍採行的查緝標準,如:實習應包含學習課程的安排、實習的最終受益者是實習生、實習不能取代正式員工的工作等,訂定明確的查核標準,以加強查緝非法實習。

三、請國發會及相關部會,持續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協調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讓我國在國際競爭人才方面不要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