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朱立倫發文,要取締製造噪音和變裝排氣管的機車。 圖 : 翻攝自網路
新北市府為取締改裝排氣管車輛夜間擾眠,祭出「夜間查獲非法改裝排氣管車輛立即開單告發」,宣稱是「全國首創」,不料引發爭議,風波延燒中。其實這項政策立意良善,立論卻不夠精準,加上作法冒進貪功,第一時間想強調執法決心卻又未充分解釋清楚,以致激怒車友。朱立倫及市府必須記取教訓,不應再犯類似錯誤。
新北市環保局統計,103年到105年查獲有噪音之虞的車輛,從3000件飆升至為40000件,達13倍之多,為保障市民夜間安寧,決定針對夜間10點到凌晨6點,只要查獲非法改裝排氣管(即非原廠又無檢測合格標章之排氣管)的車輛,不經噪音檢測,立即開單告發。就「立意」而言,市府是為減少噪音車破壞夜間安寧,出發點確是良善。
但實際上,市府1日的宣示,只要非原廠、又無檢測合格標章的排氣管,就以行政公告的方式,認定會產生噪音,且依噪音管制法重罰 3000元,「立論」就大有問題,以致偏離重點,將處罰「有無噪音」變成處罰「有無改裝」。
首先,此舉等於把「無罪推定原則」180度翻轉為「有罪推定原則」,認定只要改裝,不管能否檢測合格,就一定有噪音,就像發現有人深夜帶菜刀上街,就先當殺人犯究辦,而不管他可能是依此為生的廚師、刀販,甚至只是剛買了菜刀要回家的善良百姓。
其次,「改裝行為」涉及的是監理法規,噪音管制法約束的應是「改裝結果」,如今環保局為嚴加取締噪音,卻呈現取締改裝行為;裁罰依據及執法作為,實有牛頭對馬嘴之嫌,難怪引起車友不滿。
況且,噪音深夜擾人清夢固然該嚴加取締,深夜以外時段的噪音取締,難道就可從寬以待,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改裝排氣管的車輛會出現噪音,難道原廠排氣管產生超標噪音,就不重要?
事實上,環保局過去取締車輛噪音,都是在攔查現場檢測,無論原廠或改裝排氣管,只要超逾標準,就開單勒令限期改善,在期限內複檢合格,就不會開罰。雖有不少車主先恢復原廠排氣管複檢通過,又裝上改裝的排氣管,與環保局捉迷藏,加上現場攔測每次耗時15分鐘,以致稽查人員大有抓不勝抓之慨,但如此情形,絕不能成為「不須檢測,立即開單告發」的理由。
從市府1日的新聞稿,可明顯看出環保局的目的,在於亟欲解決「改裝產生噪音車深夜擾眠」問題,作法卻冒進又貪功,以致車友反彈,民代也跳出來反對。如今環保局又解釋有「補正管道」,聲稱只要改裝排氣管在陳述期間經檢測合格,就可免罰;若換回原廠排氣管,仍照樣開罰。此舉,其實就是要車主別心存僥倖,不論改裝排氣管是否產生超標噪音,只要不改裝就沒事,否則就得自已花錢檢測改裝排氣管,或是只改裝早已獲環保署噪音檢測合格的改裝用排氣管。
市府的「新解釋」看似較清楚,也較合理,卻未顧及現實環境,能否免除車友「不被剝奪感」。目前國內生產、改裝排氣管的產業鍊,能否在符合環保法規面滿足市場需求,仍有很大進步空間。而新北市可認定排氣管是否符合噪音標準的單位,一是環保局設在樹林焚化廠的檢測站,一是林口一家私人機構;前者只針對遭告發車輛的複檢作業,後者則是每件收費8000元,且檢測流程相當繁複、費時;對於喜愛改裝排氣管又未製造噪音的車主而言,等於新政策上路,至少得再花 8000元才不會挨罰。
政府要勇於任事、保障居家安寧,當然該肯定;但施政不應像是算計選票,只為討好大眾,而犧牲特定族群。當配套法令及機構不夠周延、產業環境不夠成熟,要取締深夜改裝排氣管的噪音,與其「看到黑影(改裝)就開槍」,何不加強攔查、實地檢測,超標者再依法處分?如此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尤其若能進一步設法強化法令、機構及輔導產業,同時滿足環保及市場需求,才是有為的政府;否則強調「全國首創」地冒進強攻,難免會激起爭議及反彈。
新北市警察局和環保局合作於中和區興南路進行改裝車攔檢 圖:翻攝新北市環保局網站
新北市環保局本月1日發布新聞稿,強調深夜查獲改裝排氣管車輛,立即依噪音管制法開罰。 圖 : 翻攝新北市府網站
新北市環保局本月15日發布新聞稿,強調深夜查獲改裝排氣管車輛,經檢測合格不會受罰。 圖 : 翻攝新北市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