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近日他透過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想透過信件發布請辭民眾黨黨主席的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今(20日)裁准了。不過,民眾黨目前尚未回應是否已收到柯文哲的信件。
北院指出,針對聲請人柯文哲擬具民眾黨黨主席之辭職聲明,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北院說,其次,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聲請人聲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
北院表示,換言之,將柯文哲請辭黨主席聲明交付給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