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晚上演朝野衝突,直到今天(20日)上午國民黨團將佔領議場主席台民進黨團排除後,上午11時半許立法院長韓國瑜現身主持會議,並進入討論事項第一案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審查,經在野黨立委人士優勢下,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的選罷法修正草案,未來罷免連署除須填具連署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 增加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署假冒他人個資則須面臨5年以下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討論開始後,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首先登記發言表示,針對選罷法修法共有5個條文,每一個條文,民進黨都登記將近40位立委發言,因為在委員會討論的過程,民進黨的聲音被禁聲。國民黨團作為因應,則提出「停止討論」,讓每次一名民進黨立委發言後,就表決停止討論,再經現場舉手表決通過,使民進黨登記發言的206次發言,只有7人可以發言。
選罷法修正通過後,第80條規定,連署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並填具連署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署人名冊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
該法第八十三條進一步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包含: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
該法於第98條之2也規定,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批評,如同今年5月28日,國會擴權法案被輾壓過關,今天同樣讓人感到痛心,台灣國會淪為民主之恥。一如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朝野協商烙下的狠話,去了一趟中國回來,就要強推三大惡法;也如國民黨書記長林思銘放話,國民黨就在今天要讓三大惡法一次解決。現在通過的是第一案選罷法,選罷法加難、加嚴,連連署成案都要被剝奪人民神聖的憲法附權。選罷法通過誰最開心,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最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