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今 (17) 日發出聲明指出,教育部今年二月出爐的新版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與國民黨時期的版本相比,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延續了「損及公益、圖利校董」的政策!不僅如此,教育部還更進一步,打算編列50億元轉型及退場基金,加速私校的轉型退場,簡直是送給校董們加速掏空校產的大禮!

根據教育部過去的資料,粗估至112學年度將減少20-40所大學。高教工會指出這40間大學的總資產,合計高達1,300億!換言之,如果《轉退條例》通過,等於是白白把50億元送給私校校董,讓校董能夠恣意倒閉大學、讓師生流離失所、高教環境更為嚴峻,卻還能從中掏空1,300億元的校產!

高教工會表示,《轉退條例》沒有針對嚴重損害師生權益之學校的課責機制,以過去第一批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從2013年輔導至今,不僅校務沒有任何改善、教職員欠減薪問題未獲解決,學校更是任由董事會說倒就倒,造成師生流離失所,董事會卻還能試圖挪用十五億校產在投資開發「台一天賞村」。由此可見,教育部的專案輔導,根本是「輔導」學校加速倒閉、任由校董掏空校產!

高教工會指出過去以來,董事會恣意違法的例子即層出不窮,例如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於2009年惡意停辦,曾積欠教職員四千五百萬;2005年至2009年間,輔英科技大學董事長張鵬圖一家人的生活開支由學校公款買單;2004年,中華大學創辦人王榮昌借牌承攬中華大學工程,涉嫌詐欺案,不法得利四、五千萬……。高教工會表示,這些案例都嚴重地傷害了師生的權益,如果教育部不負起接管惡質董事會的義務,如何堵絕違法、達到真正的課責?

高教工會主張私校校產是由興學為目的的捐資、政府補助,以及大量學生繳交的學雜費所組成的公共資產,如果學校非得退場,也應該讓校產回歸高等教育使用,而不是讓董事會把師生都趕走之後,得以透過校產謀取利潤。

高教工會認為,50億元的基金不論是拿來降低學雜費,或是改善生師比等促進高教公共化的用途,都比教育部白白奉送給校董掏空上千億的校產,還要能「改善高等教育品質」!接下來,高教工會將提出高教工會版本的《轉退條例》,以反對教育部繼續圖利校董、造成高等教育的大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