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日通過金管會擬訂的「三力四挺」方案。而外界關注的「中國大媽」可來台購買基金、債券等政策,金管會表示,政府將在3個月內完成相關辦法修訂,未來只要是依法入境的中國觀光客等自然人,將可以投資新台幣計價的基金,以及外幣債券。至於外界擔心此政策是否導致中國金流間接控管台灣公司股權,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強調,投資標的是基金及外幣債券,因此沒有造成股權控管的疑慮,反而增加國內資本市場的動能。

行政院1日舉行院會,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也在會後記者會提出「三力四挺」方案,運用資金、智囊、場域3大資源來促進產業發展,帶動金融業務成長,內容包含放寬中國投資人,以及在台的中資投資新台幣計價的基金,以及外幣債券。

桂先農強調,依法入境但未取得台灣居留證的中國投資人,例如觀光客等自然人,投資新台幣計價的基金,將與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共用5億美元的投資額度,但一定要入境台灣後才能投資。

至於取得台灣居留證的中國自然人,及在台的中資投資事業或者中國企業,則不受現行5億美元額度限制。

另外,以外幣計價、投資本國市場比例低於30%的基金與外幣債券,就不設任何額度控制。而以外幣計價、投資國內市場達30%以上的基金,除了原先的5億美元額度外,還可以額外另加5億美元額度。 

桂先農強調,開放中國投資人在台投資基金以及外幣債券,好處是會增加資本市場的動能,不會對國內的公司股權造成影響,造成控制公司的情形。且對象不是境內合格投資人,也不是中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因此沒有涉及服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