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捍衛3年前遭國防大學退學的愛滋病男大生阿立(化名)的就學權,疾管署突然硬了起來,在與國防大學校長溝通不被理睬的情況下,署長郭旭崧先是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再把嚥不下去的這口氣變成1張「空頭罰單」,趁8月31日退休前2週草擬首張開罰百萬的公文扔進衛福部。

疾管署在15日下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但這場反愛滋歧視、捍衛愛滋就學權的關鍵人物郭旭崧卻未親自現身,僅派出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代打表示,已開出1張尚未簽具的百萬元「未來罰單」。郭旭崧16日也透過電話表達意見,不願露面接受媒體採訪,就將此難題丟給強調應先溝通且未簽名開罰的衛福部長林奏延,疾管署與衛福部對於開罰百萬的態度與行動不一,郭旭崧此舉真的是要打醒侵害愛滋感染者就學權的國防大學?還是要因不被國防大學理睬的委屈一吐怨氣?背後真意頗令人玩味。

醫界在35年前(1981年)發現愛滋病毒,疾管署將此症與B型肝炎、C型肝炎、漢生病(痲瘋)、肺結核同列為第3級法定傳染病。雖然衛福部長林奏延強調,目前醫藥進步,愛滋病與B型、C型肝炎的傳染途徑一樣,都是透過血液、體液接觸而感染,只要愛滋病患正常服藥,就像慢性病患般可正常生活。但一般民眾對愛滋病的畏懼程度卻比B型、C型肝炎高出許多,其背後主因為何?是輸血感染、同志與異性戀的不安全性行為、共用針頭施打毒品而染病?一旦細究其因,很容易就被拉高到「歧視」的道德層面加以批判。

國防大學逼退愛滋男大生阿立(化名)並非首例,早在1986年,師大美術系學生田啟元(已過世)感染愛滋遭校方逼退;1994年,澎湖國小學童因車禍輸血感染愛滋後全班轉學;2002年,考上高雄餐旅學校的新鮮人阿勇(化名)因愛滋病遭拒入學;2006年,古亭國小學童家家(化名)愛滋病情曝光被迫失學。

在退休前大動作捍衛愛滋病患就學權的郭旭崧曾誓言,一定會堅守立場,捍衛當事人的最大利益,但是在疾管署與國防大學對簿公堂鬧得沸沸揚揚的爭議事件中,究竟誰是真正的「當事人」?遭退學的愛滋男大生阿立,還是不被國防大學校長理睬的郭旭崧?

郭旭崧曾說過,疾管署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是為了達成讓阿立完成大學學業,並捍衛愛滋感染者就學權的「雙贏」局面。但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尚未出爐之前,他卻趕在退休前2週對國防大學開出百萬元罰單,恐將造成政府部門(衛福部、國防部)相互對立、阻斷愛滋男大生復學之路,並加深社會大眾對愛滋感染者歧視烙印的「3輸」局面。

曾多次強調要加強溝通、身段甚軟的衛福部長林奏延,接下疾管署開出的這張百萬罰單的「空頭支票」後,又該如何出招,才能「醫治」長期面臨歧視爭議的愛滋感染者就學權問題,考驗的不只是一位感染科醫師及衛生最高主管機關的醫療專業,而是決戰愛滋病毒之外的智慧與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