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登台後爭議連連,經濟部投審會原祭出撤資處分卻跳票,也再度引發計程車業者及工會等抗議。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重申,Uber屬於違法行業,將會持續開罰;路政司也強調,運輸業屬特許經營,Uber仍該負起相關消保、安全責任。

針對Uber違法經營,投審會原處以撤資處分,但經濟部長李世光11日卻表示,Uber與交通部的行政訴訟尚未完成,因此,目前仍不屬於投審會的管轄範圍。為此,全國計程車公會與工會等1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失信、法律已死」,要求政府應嚴懲並予以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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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公路總局副執行秘書梁郭國12日下午受訪表示,Uber仍屬於違法行業,各區監理所將持續稽查其違法行為,而目前針對個人或公司的取締件數約為740件;裁罰金額達6400餘萬元,未來Uber合法前,公路總局仍會持續開罰。他強調,取締對Uber仍有一定遏止效果,使其不會明目張膽去做載客行為。

路政司專委李昭賢受訪則重申,政府非常認同共享經濟,但運輸業屬於特許經營行業,涉及消費者安全、消保權益等,因此,儘管Uber自我定位為網路平台,但交通部認為,若有任何消保爭議、車禍、國外曾發生性侵等案例,Uber也都不應該免責。

談及乘客保險部分,李昭賢指出,Uber雖然表示有國際保單,但事實上,以我國相關法規,保險若非經過金管會核准字號,在國內也不能出險,因此,他強調,民眾搭乘Uber是坐在一個陌生人的車,若發生問題仍需要有人承擔,不該由各別駕駛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