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邱太三在答覆立委書面質詢時,公開宣示將廢止特偵組。邱太三11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2006年設立特偵組時,立委們對於打擊貪腐有很多「美麗的期待」,但因為倉促立法,導致事後與想像出現很大落差。未來特偵組廢除後,特權貪腐案件將回歸地檢署來偵辦,他也希望各界不要忽視地檢署的辦案能量。

邱太三強調,特偵組的辦案能量、人力先天不足,因此,很多檢察官、事務官的人力都是從地檢署、高檢署徵調而來,分散了這些組織的辦案能量。因此他相信回歸地檢署偵辦,對於打貪的決心和效果不會有任何減損。

對於外界擔心,回歸地檢署是否沒有能力處理高階官員的弊案?邱太三說,過去地檢署也曾辦過部長、廳長級的相關案件,因此,他對地檢署檢察官、事務官的能力非常有信心。

邱太三指出,廢除特偵組主要是因為在法制面上有2點必須檢討。首先,特偵組設立在最高檢察署,導致刑事訴訟法中「分工與監督」的設計受到混亂。因為地檢署受高檢署監督、高檢署受最高檢監督,但若案子一開始就由最高檢下的特偵組來偵辦,將面臨無人可監督的窘境。

此外,在刑事訴訟制度上,有所謂「再議」的救濟制度,但因特偵組屬最高層級,若因此獲判不起訴或緩起訴,將與刑事訴訟法中的「再議」制度相抵觸,沒有任何救濟制度可以保障被告權益。

邱太三也說,廉政署於2011年成立,當年的時空背景認為增加機關對於肅貪是好事,卻讓彼此的辦案出現衝突,形成「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部分地檢署原本在辦的案件,被最高檢「拿去」,也讓內部出現不少怨言,因此裁撤特偵組,將有助於減少內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