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教育商品化聯盟11日至教育部前陳情,要求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反教盟表示,學雜費收取辦法缺乏教育公共化精神,就像是政府邀請大學一同漲學費,不僅對研究生與境外生的學費毫無管制,所採用的學費調整公式也嚴重增加學生負擔。

反教盟成員賴沛蓮批評《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不該成為教育部發給各大學漲學費的邀請函。她說明,現行學雜費調幅是參照30%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35%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35%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加總所核算出來,但是,近年來台灣勞工薪資卻沒有增加,她要求教育部要重新檢視高等教育支出占總體GDP的比例,修改學費調幅公式。

另外,對於第8條規定,若學校具完善助學計畫及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得放寬學雜費調幅上限。賴沛蓮批評,教育部不應該把調整學雜費當作評鑑結果的獎勵,使學生淪為調漲學雜費的祭品。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質疑,台灣經濟越來越進步、GDP上升、稅收總額也逐年成長,但教育部在高等教育所投入的公共支出卻不斷減少,甚至還透過增加學生所負擔的學雜費來分攤教育經費。

陳柏謙指出,教育部在學雜費收取辦法上「開後門」,根據該法,大學碩博士班的學費調漲以及與國外學校合作的課程,所收取的學費皆不需教育部核准,許多學校便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收取高額學費;此外,外籍學生與中國學生在國立大學的學費竟高達台灣學生的2倍。他表示,學雜費調漲完全是在迴避標等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教育部應認真修正學雜費收取辦法。

教育部教教司科長李惠敏回應,相關辦法從2008年就未大幅修改,整體的審議指標、流程都未做修正,因此今年啟動修法小組也回應了學生的訴求,在修法工作圈的17位代表中,納入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北區大專校院自治聯盟等6位學生代表。另外,針對學生要求改變學雜費調整公式,李惠敏重申,除了參照相關指標外,有設定基本調幅不得超過2.5%,若沒有指標做參考,恐造成調幅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