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院會25日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展開逐條表決大戰,第2條「主管機關」在民進黨立委多數優勢下,以72票對31票表決通過,未來行政院將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進行不當黨產相關調查。

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不當黨產條例)主管機關部分,國民黨立委楊鎮浯在登記發言時表示,將調查權、處分權、裁罰權都歸於行政權底下,將暴露在極大風險和不公不義之中。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也認為,不當黨產條例若由行政院主管,會有違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很可能是「東廠再現、警總復辟」,應設置在監察院,避免調查權濫用。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則表示,國民黨黨產是當年黨國不分的產物,不當黨產是要還給國家,不是某個政黨,因此主管機構設置在行政院是合理的一件事。「不要因為國民黨可以實質掌控監察院,就要這個法條到監察院去。」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強調,針對主管機關的歸屬,在委員會就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討論,若依照民進黨版由行政院主管,受到處分就是行政處分,若不服,可以送行政法院進行救濟。若是由國民黨所主張的監察院主管,馬政府時期的內政部長陳威仁在報告中就曾提到,「後續要如何展開司法救濟,會有很大的疑問。」

而在隨後的表決當中,民進黨仍以席次優勢,以72票贊成,對31票反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出的第二條修正動議,未來行政院將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進行不當黨產的調查、處分。目前院會仍針對不當黨產條例,進行逐條表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