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紅十字會法》的存廢一直存在爭議,立法院12日院會延長開會,處理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的《廢止紅十字會法》提案,並且直接進入投票表決,共有54位委員出席,贊成45票,反對9票,《紅十字會法》在逕付二讀後,確定廢除。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規定,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了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提案人徐永明表示,紅十字會陳舊落伍的規定至今仍沒有改變,導致一直以來爭議不斷,雖在戰時確有其存在的歷史背景,但至今卻未隨著時序推移而改變。廢除紅十字會專法,是為了讓紅十字會回到正軌,徐永明重申,「紅十字會法廢除,不等於廢除紅十字會」,而是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及勸募條例規範,「讓紅十字會回復應有的尊嚴」。

不過,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也表示,民進黨跟時代力量堅持廢除紅十字會法,但紅會是世界性、人道救援的組織,過去運作時,做了很多貢獻,過去也沒有藍綠之分,陳菊、李應元也都擔任過紅會理事。並且世界其他各國紅十字會都是以專法規範,紅十字會法「宜修不宜廢」。

院會12日原訂處理完關稅法便結束,但時代力量提案盼延長院會到處理完紅會專法,國民黨團緊急動員,包括藍委黃昭順、賴士葆、林德福輪番上台程序發言,但最後仍不敵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多數優勢,表決通過徐永明的提案,並逕付二讀,《紅十字會法》確定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