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洩密案,原定8日以證人身分傳訊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因遇颱風來襲,全台都放颱風假,傳喚蔡正元的庭期也取消,對於是否擇期再傳訊蔡正元,雄檢將視案情發展,再決定是否傳訊。

海軍金江艦於1日誤射雄三飛彈時,網路上即流傳「610港內打雄三」(610為金江艦舷號)的群組對話,且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7月1日8時54分,在臉書爆料飛彈危機,行政院長林全隔天要求高檢署撤查洩密。 

高雄地檢署4日收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函文,認為相關人員恐有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法第20條洩漏軍事機密罪嫌,函請檢方依法偵辦。高雄地檢署收到後立即分「他案」調查,另外就蔡正元網路獲得截圖金江艦誤打雄三飛彈的消息,於8日以證人身分傳訊他到案,就消息來源訊息說明。

8日因颱風尼伯特來襲,不僅法院、地檢署沒有辦公,高鐵、台鐵及客運幾乎全日取消班次,因此原定傳喚蔡正元出庭作證的庭期也取消,蔡正元無法到雄檢說明,颱風過後,雄檢對是否擇期再傳訊蔡正元也出現變數,檢方表示,將視案情有無再傳訊他的必要。

依《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祕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過失,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