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5日公布105年第3波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國光客運以及高雄銀行分別被罰24萬以及4萬元。其中高雄銀行去年已經遭到勞工局處分,這次檢查卻仍然沒有改善。
勞工局指出,由於高雄銀行屬官股銀行,市府認為,官股銀行應該在勞動法令的實踐上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勞工局因此擴大抽驗高雄銀行轄內的3間分行,發現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勞工局說,有勞工當月加班29.5個小時,高雄銀行只給付3小時的加班費,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因此開罰4萬元。
勞工局公布違法事業單位還包括違規事實達到3項或是重覆違反同一個法令的事業單位有26家,另外,客運業專案檢查有3家違法,包括國光客運等。
勞工局表示,國光客運公司是屢次讓駕駛員超時工作,這次是最近3年內第6次查獲違法,勞工局決定重罰24萬元;另外屏東客運在跨年以及春節期間,讓勞工單日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這次是第2次查獲,勞工局加重裁處4萬元。
另外,印水涵有限公司,因為加班費給付不足、工作超時、沒有在7天內給1天的例假、也沒有給付假日工資,被罰18萬元。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