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7日再度排案審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案及《反族群歧視法》草案。其中,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17條修正案,就是討論陸配的身分證取得年限,由6年縮短為4年,不過,這項修正案繼上次召委黃昭順突襲失敗後,朝野立委再度於委員會中交鋒。不過,不只立院內部場面火爆,議場外也有百名陸配集結抗議。

國民黨立委林麗蟬表示,由於陸配與外配在規範上援引不同法源,導致陸、外配不同調,林麗蟬強調,新住民的名稱不只有外配,陸配也是新住民,認為台灣是民主社會,就必須對新住民尊重,陸外配規定衡平,至於法律文字如何調整,可以再討論。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陸配現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外配是歸內政部以國籍法管轄,這牽涉到國家移民政策的問題,應該由陸委會跟內政部協調清楚後,再提出整體國家政策方向。尤美女表示,不希望將個別法案單獨切割修正,導致規定零碎破裂,這也不是國會改革應該出現的現象,針對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必須從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出入境移民法一同檢視才對。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則強調,政府對於陸、外配非常重視,沒有歧視,外配在身份取得上有一個歸化時間,並非外界認知的4年,而是另外還有一段6個月的歸化時期,在這段時間內,外配甚至是沒有國籍的。

在場外,陸配權益修法聯盟則認為,陸配身份證由6年改4年相關修法原本在日前通過初審,不過,因為程序問題又「不算數」,後來民進黨立委主打陸配「取得台灣身份證不需放棄中國國籍,而外配需要放棄原母國國籍」,企圖用這似是而非的說法來反對「陸配外配權益衡平」的原則,令人不能接受。

不只立法院委員會內立委吵得火爆,場外也集結百名陸外配抗議。   圖:鄭佑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