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8日召開「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針對105學年度14所大專校院所提出的學雜費調整申請案進行審議。經由委員審議後,14所申請學校中,不同意12校之調漲案(國立大專2所、私立大專10所),僅同意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及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2校各調漲2.5%,每學期每位學生增加最高約640元。 

另針對技專校院未通過評鑑而需調降學雜費的學校,審議小組決定調降3校部分學院、系、科學雜費,降幅均為1.44%。 

教育部表示,這次會議審查重點為學校所提出的助學計畫是否完善、校內溝通程序是否充分,以及經費是否投入提升學生的學習品質。因此,即使學校各項指標皆符合規定,但若這些重點項目未能落實,仍不得調整學雜費。至於同意2所學雜費調漲的學校,也因其提出的助學計畫對學生的照顧仍有待加強,因此,調幅由學校申請的3.5%降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