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標案常便宜行事採「最低價標」,卻屢屢碰上執行力不彰的廠商讓工程延宕、品質不佳。行政院政務委員吳宏謀15日表示,為了扭轉採購機關的保守心態,政府將加速改革採購決標方式,推動使用「最有利標」。用機關共識取代承辦人員的個人取捨,並公開評選委員名單、揭露發生重大工安的廠商資訊等,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吳宏謀表示,政府採購人員喜歡用最低價標,是因為不用負責,卻容易在決標過程中,選到沒有執行能力的廠商,施工品質不良、進度嚴重落後,例如外界熟悉的金門大橋工程、機場捷運等,都是採用最低價標。

吳宏謀指出,為了鼓勵所有工程採購機關若能靈活運用招標策略,採取「最有利標」,工程會正在研擬相關配套,從源頭管理,要求採購機關在一開始就要描述清楚採購需求與策略,並經過機關審查,「以機關決定代替以往由個別承辦人員的判斷取捨。」

此外,吳宏謀表示,評審委員名單也要透明公開,以杜絕爭議,不僅可以讓採購機關在遴選委員時更慎重,委員也會比較注意維護聲譽。他表示,工程會與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協商,將一定時間內發生重大工安事件的廠商資訊揭露,提供最有利標的判斷,執意用最低價標的機關也會加強稽核,以扭轉採購機關保守心態,增加優良廠商的參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