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015年10月新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要求所有權人要主動公布建物是否曾發生兇案、自殺等非自然死亡的情形,不過,目前法令僅限定民間的不動產業者,公家部門則不受限。但國民黨市議員戴錫欽認為,市府合法外也要合理、合情,要求市府應該告知,市長柯文哲聽聞後也予以同意。

台北市議會2日下午進行市政總質詢。戴錫欽表示,柯文哲過去曾針對大巨蛋案說,光合法不行,還要合理、合情,但他發現,市府所出租之國宅的契約書竟無此條文。戴錫欽還說,據了解,萬美國宅、南港一號國宅過去便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但都發局迄今皆未告知租賃者,直言不該因公宅就抹滅民眾權益,要求市府應該予以告知。

對此,都發局長林洲民指出,目前法令皆無規範,但戴錫欽反擊,依法行政不夠,應要做到同理心,去做到合理判斷跟決策。隨後,法務局長楊芳玲也補充說,過去法院有做過判例,認為不公布會造成買賣契約瑕疵,因此,即使是公宅也應該公布。聞此,柯文哲也點頭說好,予以同意。

不過,針對日前市議員徐弘庭提案,要求市府規劃公宅須依i-voting及全民參與精神,得獲得過半居民同意的提案,遭到外界一陣抨擊,戴錫欽也憤憤不平地說,過去柯文哲選前也不斷力推i-voting的好處,為何公宅現在不適用於ivoting來反映當地居民心?對此,柯文哲也坦言,當然可以作為參考依據,他也認為議員提案僅是出於善意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