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15日受邀出席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的「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將以英文發表專題演講。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1日表示,已在上午收到申請,會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辦理,由總統府來審核。

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規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以及前者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3年之人員,出境「應經其 (原) 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而原機關、總統府人事處也在上午近11時收到馬英九赴香港出席活動的申請。

黃重諺表示,前總統屬於第一類涉密人員,出入境均須列管,有出境需求要向原機關遞交申請,包括說明出境理由、時間與目的,由原機關來審核。

黃重諺表示,准駁由權責機關認定,一切按照公文程序進行。馬英九的申請書只有註明一個演講活動,沒有其他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