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何志偉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公共醫療資源遭到濫用,救護車淪為計程車已成常態,他發現,101年至105年4月間,消防局救護車出勤59萬餘次,但出勤「空車而回」的次數高達17萬餘次,若以每趟出勤成本1800元計算,已消耗3億多元的醫療資源。

何志偉說,據消防局的資料指出,救護車空車出勤以拒絕送醫、出勤待命(火災現場待命)以及未發現狀況為前3大主因,但這些尚可理解,不過,他進一步分析資料後發現,竟然還出現10大救護車使用大戶,4年多來已使用2861次,以平均每天2次的用量在使用救護車。

2位消防局高級救護技術員在現場以親身經歷指出,前2名用戶為酒友,其中1人便曾在酒醉後幫另外1人叫車,救護員無法拒絕,只得勸說,再協助其送醫;另外,名單上的大戶,也曾因為逛街疲勞後,就叫救護車協助其送醫,到醫院吹冷氣休息。

為此,何志偉指出,按目前衛生局規範,濫用救護車的罰則僅為1800元,再者,其開罰率也才2%,認為不只罰則太輕,審核濫用狀況也不佳,讓救護員、救護車駕駛成為最廉價的勞工,除了得面臨生命安全外,有時還得承受民眾相對應不禮貌的對待,要求應提高罰則以及訂定更嚴格的裁罰機制。

對此,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王耀震表示,自101年開始收費後,使用救護車至門診就醫的狀況已大幅下降,目前使用量較高仍是酒癮或具身心障礙等個案,但是,這部分消防局也已會同社會局、衛生局加強輔導、聯繫。

至於收費率偏低的部份,王耀震解釋,一般消防局會先開告知單給用戶,事後會再依照醫院病歷,並對檢傷分類標準收費,若符合1至3級就不收費,但他也說,常會遇到用戶是居無定所的街友、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其他財產(無法強制執行)或其他人幫忙報案,基於上述原因,皆導致消防局無法收費。

衛生局醫護管理科何叔安回應,提升罰則或可解決一部份濫用問題,但針對個案部分,仍須有不同對應措施提出,對於何志偉要求提升罰則的部分,何叔安承諾會再回去研議。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圖中)會同消防局、衛生局召開記者會。   圖:呂佳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