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職業病認定辦法,以往民眾要到「地區教學醫院」層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就醫,才能開立職業病門診單,勞動部8日公布,即日起取消地區「教學」醫院的限制,日後民眾只要到「地區醫院」就醫,經過一般專科醫師確診,就可以直接開立門診單,減少民眾跨區就醫的時間。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第三科科長吳依婷表示,從前對於職業病診斷的規定較嚴格,舉例而言,如果一位住在台東的勞工出現職業病時,必須跨區到花蓮慈濟醫院(醫學中心)就診,才能經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開立職業病門診單,免除繳納全民健保的部費負擔費用,取消地區「教學」醫院的限制後,民眾可就近在台東署立醫院(地區醫院)找「一般專科」醫師就診,增加患者就醫的便利性。

根據勞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通過審核的職業病有970件,其中有56%屬於下背痛(如:腰椎間盤突出)和手臂肩頸疾病(如:腕隧道症候群),此類肌肉骨骼病變占職業病一半以上,取消「教學」醫院的限制後,住在離島地區因職業關係罹患腕隧道症候群的勞工,可以直接到金門署立醫院、連江(馬祖)縣立醫院、衛福部澎湖醫院等地區醫院,找骨科(一般專科)醫師看診,不必跨海到台灣求醫才能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勞動部提醒,若勞工疑似出現職業病症狀,又遇到勞資爭議或雇主不肯開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時,可就近到居住地的勞保局領取或上網下載表單,一旦經由醫師認定為職業病即可開立門診單,病患可免繳納全民健保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維護廣大勞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