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28日審議「勞基法施行細則」,立法委員的砲口全對向勞動部在細則中刪減了7天的國定假日,民進黨立委鍾孔炤在台上質詢時表示,究竟勞動部對於國定假日的依據,是依照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那麼內政部紀念日施行法則中的佛陀紀念日為何不放假?陳雄文聽到後反諷,這些紀念日事實上已經改為只紀念不放假,既然如此,委員生日也可以紀念不放假。

鍾孔炤質疑勞動部的勞基法施行細則中的紀念日放假,是依循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但此法修正攸關人民權益之規定,應以法律層級制定,而非用行政單位的施行細則規範,勞動部現在擅自刪假,已經違背修法應該優先考量勞工利益的原則,這也不是「紀念日」的問題,鍾孔炤認為勞動部刪除7天國定假日是違法的,陳雄文則強調自己沒有違法,而立委一直要他把「不放假紀念日」改成「放假紀念日」,是要求他做違法的事,陳雄文更諷刺,既然如此,委員生日也可以紀念放假。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質疑,為什麼勞動部讓勞工週休二日,卻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降低工時但承諾會有相關配套,用加班工時46小時調整到54小時及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去交換,是真的替勞工爭取權益嗎?林淑芬表示,勞工在很多紀念日都沒有放假,其實勞工是加倍給薪,所以勞基法30條不應該在刪減工時的同時,又砍國定假日、減少勞工工資,如果雇主都不能這麼做了,政府又怎麼可以帶頭變項拿掉7天假?

陳雄文強調,如果勞工認為吃虧,他建議乾脆回到修法前,回復雙周工時84小時,「如果勞工要回復,我不反對。」陳雄文並提到,現在外界都認為,勞動部用行政命令做違法的事,但內政部規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也是行政命令,勞動部是依循內政部規定的辦法施行,勞動部未來將修勞基法36條,在現行的1天例假外,增加1天休息日,達成周休二日,但勞工政策需要時間一步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