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去年初公開指控,有多名科技業大亨合捐2政治獻金給總統馬英九。馬則委託律師提出告訴。台北地院23日判決,段應賠償新台幣6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段宜康受訪時則表示,會提出上訴。

頂新風波後,名嘴陳敏鳳在美麗島電子報指稱,多名科技業大亨在2007年餐會,集資捐政治獻金2億元給馬總統。段宜康也在政論節目說,有電子業大亨捐政治獻金給馬總統。

對此,馬總統委託律師到台北地院遞狀,向陳敏鳳及段宜康各求償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其中馬英九告段宜康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宣判段宜康須賠償60萬並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