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政府前外事秘書郭冠英退休案引發爭議,銓敘部4日指出,郭冠英任用程序有瑕疵,無法依行政程序法之任用程序補正,因此無法領到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但郭冠英若不服,可向公務員保訓會提出復審,或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郭冠英2009年以筆名「范蘭欽」撰寫辱台言論,遭到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然而,年滿65歲前要重新任職公務員才能保住退休金,因此郭冠英在2014年回任省政府,並通過銓敘審定,隨即屆齡退休「爽領」退休金,引發外界批評。

對此,監察院曾行文銓敘部要求答覆人事任用的有效性,銓敘部4日表示,已決定撤銷郭冠英銓敘審定,認定2014年3月台灣省政府任用無效,因此退休案也遭退回。不過,郭在省府任職期間有任職事實,因此領取的薪俸不必追回。

據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轉述,銓敘部長張哲琛週四在考試院院會中報告郭冠英案時表示,當時省府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如今郭冠英已退休,程序無法補正,只好退回退休案。郭冠英若不服,可向公務員保訓會提出復審,若仍不服結果可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至於此案是否受到政黨輪替影響?對此,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強調,由於此案備受社會矚目,也與郭冠英個人權益關係重大,所以一再向有關機關確認適用法律後才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