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5日在白宮以總統行政權宣布新的管制槍械暴力措施,並罕見地激動落淚。根據這項規定,未來無論是在商店、網路或槍展售槍,皆要持有執照,且將對購槍者擴大進行背景調查。美國司法部「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隨即公布更新的規範守則,明定政府可將所有槍枝販售者視為槍枝商,無論是在商店、槍枝展或網路售槍,皆需取得執照。原本的槍枝法規定,唯有持聯邦執照的販售商,才須對購槍者進行背景調查。

美國每年出售超過2億槍枝,其中至少有40%未經過背景調查程序,而是透過私下管道進行交易,因為此類槍枝多在商店外出售以規避背景調查。白宮表示,聯邦調查局(FBI)將雇用230名檢查員負責背景調查,以免有所遺漏。

美國1年死於槍擊案件人數高達3萬人(包括槍擊意外、蓄意謀殺、自殺等),每16分鐘就有1人死於槍擊事件。過去4年死於槍擊總人數超過美國在韓戰、越戰、阿富汗和伊拉克死傷軍人總人數。上個月發生在加州聖博納迪諾(San Bernadino)的恐佈攻擊事件,主謀夫婦坦承是受到「伊斯蘭國」(ISIS)的啟發進而採取行動。過去幾年來,美國屢屢發生校園槍擊事件,包括3年前發生在康乃狄克州新鎮(Newtown)、造成20名小學學童慘遭屠殺的悲劇。同樣擁有2位10多歲女兒的歐巴馬就是在引述此起槍擊案時流下悲慟的眼淚。

面對反對槍枝管制的共和黨國會多數勢力以及「美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長年的遊說,歐巴馬此舉試圖運用公眾對槍枝氾濫導致無辜民眾死傷的不滿情緒,轉化為改革的動力。但歐巴馬面對的除了來自擁槍團體的反彈,也碰觸美國憲法修正案第2條「保障人民擁槍自由」的價值。更遑論槍枝管制和同性婚姻、自由貿易等棘手議題一樣,在美國社會爭論多年,共和黨占多數的國會已經嗆聲要杯葛歐巴馬最新管制槍枝政策的預算,歐巴馬面臨政治、憲法與財務上的三重挑戰,也為選戰方酣的美國總統選舉初選戰情燃起新的火花。

果不其然,共和黨角逐總統初選的候選人紛紛指控歐巴馬藐視國會,逾越憲法權力,更剝奪人民擁槍自由。佛羅里達州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就威脅若他當選下任總統的第一天,就將廢除此項行政命令。另一位德州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批評歐巴馬說:「打倒壞人的方法不是拿走我們的槍,而是使用我們的槍來對抗壞人!」刻正爭取共和黨黨內選票的克魯茲索性在他的募款帳號旁打上一行字:「歐巴馬要沒收你們的槍!」

歐巴馬任期僅剩1年,沒有選舉壓力,更必須化解民眾對層出不窮槍擊案件積累出「恐懼的總和」。事實上美國有超過8成的民意支持擴大對購槍者的背景調查。同時由於聖博納迪諾恐攻事件摻雜了ISIS的新變數,導致美國境內可能出現防不慎防的「孤狼式」(lonely wolf)攻擊,因此針對涉及恐怖主義份子背景的購槍者身分查察更有必要性。而很有機會當選美國下任總統的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給予歐巴馬支持,因為她已經預見此一問題的嚴重性。

事實上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規定的文字是「管理良好的民兵(A well regulated Militia)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槍枝)的權利不得侵犯。」這段1791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條文屬於「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中對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之一。但早年在獨立戰爭時,公民持槍是對抗暴政、捍衛公民權的最後武器。隨著時代演進,這項條文中的含糊文字Militia,到底是指人民,還是指保障各州自由安全不受聯邦侵犯的州府「民兵」?這就構成「禁槍」運動人士的理由,他們並非反對紀律良好的民兵持有槍枝,而是反對全民持槍而不加管理。

但2百多年來美國社會爭議焦點比較是在槍枝管理而非禁止使用槍枝,只是此一議題往往被政治人物和遊說團體用二分法給泛政治化為「擁槍」和「禁槍」之爭,甚至上綱到憲法層面的論辯,形成人民安全與人民自由孰輕孰重的辯證。甚至就連擁槍多寡與犯罪率是否有直接關係,都受限於國會立法的約制而無法用聯邦政府預算進行全盤性的科學研究。

無論如何,槍枝氾濫、乃至可能造成國家安全威脅已是美國無法迴避的挑戰。即使是共和黨前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任內也曾通過槍枝管制措施,例如強制要求延長申請購槍人士的查核等待期。雷根當時的名言是:「如果較強制性的槍枝管制能夠減少10%到15%的槍擊死亡人數,那就值得立法。」或許有智慧的美國領導人應該拋開既有成見,嚴肅且認真的處理槍枝管制的課題。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作者:劉世忠(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