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昨天大動作搬離公家宿舍,但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爆料,依規定,王如玄夫婦本來就得在3個月內的12月2日前交回宿舍。對此,王如玄1日否認,她本來就是合法居住宿舍,只是基於社會觀感才承諾搬離,自己不清楚所謂3個月的事,「對我來說,我做了承諾,也在最短時間完成承諾」。

因王如玄夫婦居住在職務宿舍爭議不斷,她11月25日宣布將儘速搬離,並在11月30日開始搬家,移居新店一棟公寓大樓內。她也哽咽表示,為了參選副總統,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因此願意搬家,也不覺得委屈。

不過,段宜康爆料,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在9月2日調任司法院政風處長,因此,現在的法務部職務宿舍最多能續任3個月,除非王如玄夫婦照原計劃把宿舍撥到高檢署,否則本來就得在12月2日前交回宿舍。

對於段宜康的說法,王如玄否認表示「完全沒有」,她強調,自己是合法居住職務宿舍,基於社會觀感,要競選副總統,也覺得應該要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所以承諾在10天內搬離,也儘速完成承諾。

至於職務宿舍只能續住3個月的事,王如玄只說,她不清楚這些細節 ,「對我來說,我做了承諾,在最短時間完成承諾,展現我的誠意」。

另外,王如玄曾在被問要不要捐出軍宅時回應,自己每年都有捐款一事,她上午表示,她每年都有固定捐款,因為社會運動就是出力又出錢,出力就是從事義務辯護、法律顧問等,而出錢則在她能力許可範圍內。她指出,自己沒有記下確實的金額,但每年大概50萬元左右,至於是捐給哪些團體,她說明,其實都有,例如兒童保護基金會、防暴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