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邱毅批評高雄政府發放氣爆災難救助金,市長陳菊「先綠後藍」,資源分配不公,高雄市政府提告,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高雄地院審結,判邱毅應在4報頭版刊登1天半版道歉啟事,但全案可上訴。

邱毅於民國103年8月25日在TVBS播出的「九合一破百倒數特別企畫」節目中,表示陳菊發放高雄氣爆災難救助金,對自己綠的照顧非常好,不是綠的就丟到一邊去,是她的系統的里長就先發,不是就後發。

陳菊代表高雄市政府提告,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邱毅反駁,主張言論是根據新聞內容、高雄市政府網站公布的石化氣爆捐款運用情形及地方民代所言,且市府自高雄氣爆案發生後陸續收受民間善款,卻未及時公開善款用途及發放人數、金額、時間等資料,言論是就公共事務所為善意評論,且經合理查證。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承審法官調查高雄市氣爆管制區域範圍及氣爆當時各里長的黨籍,以及氣爆補助款發放狀況,發現高雄市政府對於民進黨、國民黨籍和無黨籍任職里長的各里補助、慰問金發放平均,沒有獨厚各里的狀況,認定邱毅所言不實。

判決並指,當時正值高雄市府從事救災、重建之際,邱毅的不實言論透過傳播媒體發送,嚴重破壞災民與原告間信任關係及高雄市府行政中立形象,判邱毅須在4報刊登1天半版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