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民黨籍議員蔡金晏、劉馨正被控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院13日宣判,駁回原告之訴,蔡金晏、劉馨正當選有效,兩人保住市議員席位,不過高雄地檢署表示,研議後將提起上訴。

去年11月,男子顏裕源(62歲)在檢察官宿舍前以現金賄選被搜索調查,雄檢認定顏男受第6選區國民黨籍市議員蔡金晏父親蔡松雄請託,向附近居民買票,並在現場查扣45萬元,全案起訴後,檢方向法院提起蔡金晏當選無效之訴。

顏男、顏妻與其周姓鄰居等3人庭訊時,都否認受蔡金晏或蔡父的授意賄選;顏男並表示,是他擅作主張賄選,沒有受任何人指使,而蔡松雄也說因為顏裕源欠他人情,所以主動幫忙拉票,不知顏男買票。

法官採信顏男等人供述,認為老舊社區擅自為支持的候選人買票,是可以理解的;自發性賄選行為,無當選人授意,若判當選無效,並不符選罷法規定。

同樣遭雄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高市第1選區(六龜等9區)國民黨籍市議員劉馨正部分,法官則認為,同選區參選人蕭育穎對劉馨正贈送禮品、高粱酒給選民並設宴招待選民的犯行,但蕭未能舉證劉馨正有期約賄選或交付不正利益,舉證不足,因此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