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臺遭到台北市訴願委員會在本月初以無法源依據為由,撤銷台北市文化局在去年底認定其為文化景觀的處分。台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13日下午指出,新舞臺的文化景觀資格並沒有被取消,文資會將在下次的會議中,針對訴願委員會的附帶決議提出適法性疑慮的討論,希望盡快重回到文資會審議。倪也說,即使拿掉附帶決議,仍可透過都審機制和中信金協商。

新舞臺位於信義區台北市政府大樓的正對面、中信金舊總部大樓內,自從1997年成立以來,常是許多藝文活動的展演場地,去年因為中信金要將總部遷移至南港,因此計畫將該大樓出售,引發藝文界開始群起拯救新舞臺的活動,同時向文化局申請文資鑑定。

文化局在去年底郝市府任內,將新舞臺列入文化景觀,不過有附帶決議,其中1個決議,便是新舞臺須維持原表演空間機能,未來如要變更使用,需提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

然而,中信金認為私有財產權遭到侵犯,因此提出申訴,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5月4日做出決議,認為文化局所提的附帶決議沒有法源依據,因此撤銷認定新舞臺為文化景觀的原處分。

面對訴願會撤銷原處分,台北市長柯文哲13日上午表示,訴願委員會運作有其專業,他認為就讓文資會在90天內想想怎麼因應,柯強調他並沒有伸手進去委員會中,訴願會是獨立運作的。不過他也說,他查過訴願會還沒改選,是前市長郝龍斌留下來的,委員會仍是專業獨立運作。

文化局長倪重華13日下午指出,新舞臺的文化景觀資格並沒有被取消,文資會將在下一次的會議中,針對訴願委員會的附帶決議提出適法性疑慮的討論,因此希望盡快重回到文資會審議。

媒體問是否有可能在文資會的會議中,將附帶決議給拿掉,未來新舞臺可能只有空殼,但不具有所在基地維持表演空間之機能?倪重華思考了一下後說「對」,不過倪重華也說,經過這2年的沉澱,中信金應該知道劇場界、藝文界對這場地的迫切需要,希望中信金做出最智慧的決定。

媒體問若真的取消此附帶決議,北市府還有什麼方式和中信金溝通?倪重華表示,都委會也已經通過,要將新舞臺納為信義區計畫區通盤檢討的公展內容中,因此,可以透過都審機制跟中信金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