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去年大賺超過5000億元,獲利創歷史新高,但經營體質卻未能同步改善,金管會12日公布「金融基礎工程計畫」,總計12項內容;其中,將針對銀行業惡性削價競爭部分,修改《銀行法》,授權主管機關取締並制訂罰則。

金管會12日公布「金融基礎工程計畫」(又稱「金石計畫」),由主委曾銘宗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

曾銘宗提到,金融業去年大賺超過5000億元,獲利創歷史新高,但經營體質卻未能同步改善。而過去一段時間,金管會一項項頒布了很多措施,現在,他要比照過去針對台股的「資本揚升方案」作法,整合推出「金石計畫」。

曾銘宗強調,這12項內容中,有些是強制性規定,有些是缺失性規定,主要是為了讓金融機構了解金管會當前的核心政策,讓產業能朝這方向努力。

至於較受到討論的《銀行法》修法部分,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說,一直有業者私下反應,只要有台資銀行的地方,就有惡性削價競爭的情況,「到國外去,照樣在殺價」,但依據現行法律,並無合適的法源可以規範,因此研議修改《銀行法》,加強取締惡性削價競爭的業者,並制訂罰則。

曾銘宗也說,罰多罰少意義不大,但金融商品一定要符合風險定價,避免再發生金融風暴狀況,政府還要拿錢出來善後。曾銘宗強調,香港、美國都有類似制度,由於目前國內針對證券、保險已經有相關法據,金管會在諮詢公平會後,將針對銀行部分修法補足。

摘錄12項「金石計畫」的目標包括:

第一,金融機構必須有適足資本,才能支應在亞洲區域發展。

第二,資產須達一定規模,才有能力逐步發展為區域性金融機構。

第三,支持金融機構進行公開收購,但需符合大前提條件。

第四,產品多樣化,提升創新能力。

第五,產品、服務價格合理化,取締惡性低價競爭,維持市場秩序。

第六,重新檢討專業投資人定義。

第七,因應行動、網路及社群媒體時代的來臨,強化IT投資,培養金融科技人才。

第八,督導金融業建立重視消費者權益,公布消費者爭議案件數。

第九,由金融研訓院、保發中心、證基會提出人才培訓計畫。

第十,隨著業務持續開放,提高風險控管能力。

第十一,開放大數據,強化風險控管和物聯網金融。

第十二,金融周邊機構提發5%~10%盈餘做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