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立法院目前仍未通過伴侶法審議,但高雄市基於對待同志及多元性別的婚姻應有更進步的政策而搶了「頭香」,民政局長曾姿雯11日表示,高雄市已研議在戶役系統的所內註記功能,將同性伴侶註記為伴侶,也就是「陽光註記」,以尊重同志市民的權益。

曾姿雯指出,依民法相關規定,目前台灣的婚姻關係是一男一女的異性結合,無法進行同性的婚姻登記,但全球已有25個國家在法令上同意同性伴侶,並有18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關係,她說,高雄市是尊重人權及友善同志的城市,在法律未修改前,市府已研議透過戶役系統的所內註記功能,將同性伴侶註記為伴侶,也就是「陽光註記」,以尊重同志的權益。

曾姿雯是針對市議員簡煥宗、高閔琳在市議會質詢有關友善同志的議題,建議市府針對同性婚姻可於戶口名簿個人記事欄進行註記伴侶關係,作了以上表示。

簡煥宗及高閔琳認為,同志及多元性別和一般人並沒有不一樣,建議市府針對同性及多元性別婚姻,在其戶口名簿的個人記事欄註記性別伴侶關係,讓同志及多元性別市民和我們一樣享有相同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有關同志和多元性別權益的保障,簡煥宗和高閔琳聯合質詢表示,同志及多元性別和我們並沒有不一樣,高雄是宜居城市,陳菊市長也倡議相愛是人權,高雄對待同志及多元性別的婚姻應有更進步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