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7日上午在菲律賓巴丹島附近海域遭菲國官方船艇登航檢查並扣押。對此,外交部發言人高安8日表示,菲方依雙方合作機制執法,過程中未使用武力,目前人船均安,我駐菲代表處將與菲方交涉儘速釋放人船。外交部亞太司長常以立則強調,此案與廣大興案是不同屬性,勿混為一談。

有關昇豐12號遭菲律賓留置一事,國民黨立委林滄敏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漁船被扣時,正航行於北緯21度,根本沒有作業,未侵犯菲方漁業權,卻疑似遭對方以盜漁罪處置,並向我外交部索討150萬罰款,實在太鴨霸。

林滄敏呼籲,行政院立即責成外交部、漁業署等相關單位儘速與菲律賓交涉,絕不能讓漁民遭受到損害,同時,國防部與海巡署也要「硬起來」加強護漁。

此外,外交部也召開記者會說明昇豐12號目前的狀況,發言人高安表示,目前台籍船長、輪機長與4名印尼漁工的生活與行動安全無虞,都船員可自由對外通訊聯繫。

高安指出,相關初步資料顯示,昇豐12號確已進入菲律賓領海。駐菲律賓代表處8日清晨也派員前往巴丹島,探視船員以提供協助,並與菲方交涉儘速釋放人船,並就雙方說法不同之處,進一步了解與釐清。

她強調,駐處在第一時間與菲律賓各相關機關密切聯繫,確保菲方對船隻與人員都妥善照料,菲方也按雙方漁業事務執法合作機制,立即通報台灣,執法過程沒有使用武力與暴力。

外交部亞太司長常以立則強調,據了解,船長7日跟家人有通上電話,人船平安。該案與廣大興案是不同屬性,勿混為一談。

駐菲律賓代表林松煥上午接受《蘋果》訪問時指出,代表處會持續交涉,後續盼能盡快與菲國檢調達成和解,繳交最低罰金,在1至2週內儘速釋放人船。

林松煥也說,昇豐12號當時已經進入菲律賓領海,沒有從事漁撈作業;但是,依照菲律賓法律規定,他國漁船若欲進入菲國領海,必須事先通報,取得許可,若未經許可進入,要面臨罰款與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