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王姓男子7日到市府求見市長陳菊陳情不著,情緒爆發,強拆市長辦公室外的「市長室」門牌,並將花盆自3樓往1樓扔下,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男子李政憲駕車載柴油衝入高雄市政府,企圖引燃前遭警衛制伏送辦,高雄地院審結,依公共危險罪及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政憲去年參選高雄市議員期間,以競選廣告和競選處所遭高雄市政府打壓刁難,2014年11月24日駕駛宣傳車及載著2桶柴油,衝到市府中庭潑灑作勢點燃,被駐衛警搶下點火器制伏。

庭訊時,李政憲辯稱是抗爭,且點火器並未開啟,並無放火或恐嚇公眾意圖,但法院傳喚現場駐衛警則指稱,李男駕駛小貨車進入高雄市政府中庭後,將柴油潑灑在中庭地板上,隨即下車手持點火器作勢點火,且查獲李男編打「死亡選舉」文件,揚言不惜一切後果來爭取公道。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李政憲確有發生意外事件心理準備,可認定他確有放火意圖,觸犯公共危險罪及恐嚇罪,犯行明確,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住鳳山區的48歲王姓男子7日從鳳山住家騎機車到高雄市政府,直衝市長室,聲稱要見陳菊陳情,遭警衛攔下,由於王男不說原因,被告知市長不在後,開始發飆大吵,旋及破壞市長室的門牌,並將3樓的盆栽往1樓中庭砸。

王男子被逮捕向警方表示,他因預知有人要對陳菊市長不利,好意前來提醒市長小心。

警方表示,男因服用安眠藥,精神恍惚,而王男胞弟指王男近來精神不好,一直無法睡覺,曾帶他至國軍高雄總醫院就醫,原定7日下午向長庚精神科預約掛號看診。警方將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配合衛生局強制將他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