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7日遭菲律賓船艇登檢扣,菲方聲稱在領海範圍內逮捕,下午將人、船帶到北端港口留置,進一步調查是否有盜漁事實。對此,外交部表示,目前人、船平安,海巡署已派船艦前往協助,希望菲方在調查後儘速釋放人、船。

根據菲律賓漁業局的初步報告,7日清晨5時20分,菲方漁業局巡邏艇MCS3007號,在巴丹群島(Batanes)的北島(North Island,台稱雅米島)離岸6.5浬處,也就是菲國領海範圍之內,發現疑似「盜漁」的昇豐12號,因此登臨並扣押人、船。下午1時30分左右,昇豐12號被拖至巴丹群島省的省會巴斯戈鎮(Basco)留置,接受菲方進一步調查。

被扣押的漁民包括:昇豐12號的洪姓船長、黃姓輪機長及4名印尼籍漁工。洪姓船長向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表示,昇豐12號當時仍在尋找漁場,並沒有下延繩釣,應為無害通過。但據菲國漁業法,外籍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視同非法捕魚,違者將被科處5萬到20萬美元的行政罰鍰,如果進入司法程序且罪名成立,還將加罰10萬美元,並沒收漁獲、捕魚器材及漁船。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此事菲方有循機制通報我方,漁船也配合停船受檢,海巡署隨後派船艦前往協助,盼菲方在適當調查後,儘速釋放。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