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節過後,便是勞工轉換工作的旺季,勞保局提醒上班族,選擇新公司就職時,除了考慮薪水高低及各項福利外,更應留意公司有無健全的勞保制度,並特別留意公司是否於到職當日為自己申報參加勞保,以保障日後請領勞保各項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指出,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而僱用員工5人(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則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單位應該在所屬員工到職當日填具加保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勞保加保,保險效力從加保表郵寄當日或派員送達勞保局當日起算(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

勞保局表示,單位如果未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查明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保險效力從申報加保隔天起算,如因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致員工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單位負責賠償。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