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控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逃漏稅,府方人士今(16)日表示,總統府14日就已公開表示,相關帳目早已依法進行財產申報,經得起嚴格檢驗,可供國稅局稽查。民進黨民代一再昧於事實、惡意抹黑指控,令人遺憾。

陳其邁指出,總統夫人周美青在1999年到2004年間,共匯給在美國的女兒馬唯中逾582萬元。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超過100萬元的金額必須繳稅,若涉逃漏稅,除補繳外,還須另繳1到2倍罰鍰,馬家沒有申報,是逃漏稅。

除此,陳其邁也指出,馬英九特別費起訴書提到,2004年5月25日馬英九轉帳300萬元到馬以南帳戶,但當年監察院財產申報是借貸150萬元,隔年雖然又補報50萬元,但仍少報100萬元,金額不相符,監察院應調查清楚,國稅局也應比照追查柯文哲模式調查。

府方人士指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第24條,「除第二十條所規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也就是說,依法並無提前申報生活費、學費檢附收據規定,陳其邁所言是背離法律、說法不實。

除此之外,總統大姐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總統借貸300萬,但在民國93年度的財產申報截止前,已歸還150萬,因此,馬總統當年才會將剩下150萬欠款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馬以南之後也陸續歸還所有款項,馬總統也依法據實申報,可供檢驗。

府方人士表示,不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或是銀行帳戶資料,都留下白紙黑字完整紀錄,可供國稅局稽查,陳其邁要不是看不懂法律條文,就是明明知法卻持續惡意扭曲、汙衊。部分名嘴、民代無所本的任意指控,只會助長烏龍爆料風氣,實非台灣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