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共產黨都愛講「主權」,但他們口中的「主權之爭」,其實是一場刻意的邏輯操弄。真正被拿來交換利益、當成籌碼的,不是抽象的「中國」,而是具體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台灣人。

一、國共之爭:誰搶到「中國」這面招牌

先把台灣暫時放到旁邊,只談「中國」。

1949 年前後,在國際社會眼裡,「中國」這個國家並沒有消失,更沒有像蘇聯那樣整個瓦解成好幾個新國家,而只是:
* 原本的南京國民政府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控制,退守台灣;
* 北京成立中共政權,自稱代表中國。

這比較像利比亞卡札菲倒台、新政府上台,或阿富汗政權輪替那種情況:
* 國家還是同一個,只是換了哪一個政權坐在首都,對外宣稱「我才是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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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國共之爭,從國際法的角度看,核心只有兩個問題:
* 其他國家承認誰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 在聯合國、中美建交等場合,到底是誰坐在「中國」那個席位上,行使「中國」的權利義務?

這一切,講的是政府繼承與代表權,而不是「舊中國滅亡、新中國誕生」那種國家繼承。換句話說:

國共之爭,說白了,就是誰有資格拿著「中國」這面招牌出來說話。


但這場政權之爭,只決定了誰代表中國,完全沒有直接回答另一個問題:台灣究竟是不是、又是怎麼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偏偏國共兩黨在話術上,都很努力把這兩件事打包在一起:
* 中共說:「我繼承了中華民國的中國,所以整個中國(包含台灣)當然都屬於我。」
* 國民黨說:「中華民國沒有被完全繼承,兩岸是『一中分治,主權未分』。」

立場看似南轅北轍,但有一個共同點:
* 都把「誰代表誰」和「擁有什麼」混為一談,
* 都利用「政府繼承」這一層,偷偷塞進自己預設的台灣主權結論。

二、台灣戰後地位:去殖民化下的國家繼承問題

台灣的戰後故事,其實走的是另一條線。
* 甲午戰爭後,台灣變成日本殖民地,直到 1945 年日本戰敗。
* 戰後日本在和平條約裡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但條約從來沒有明寫「台灣主權移轉給哪一國」。
* 這在國際法上,叫做典型的戰後國家繼承與去殖民化問題:原殖民母國退場,接下來主權由誰承接?

這裡真正要問的,完全不是「中國內戰打到第幾回合」,而是:
* 戰勝國要怎麼處理原日本帝國殖民地?
* 台灣是要直接併入某個既存國家(例如一個抽象的「中國」),還是有可能成為新的主權主體?
* 台灣人民在這個過程裡,到底有沒有資格作為自決行使者,而不是任人分配的戰利品?

換句話說:
台灣問題,本質上是「日本退出後,誰有資格接手台灣主權」的問題,
不是「國民黨和共產黨打完架之後,誰拿走這一塊」。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之後,究竟應由哪一個主體承接?
* 是一個抽象且單一的「中國」,
* 還是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新主權主體?
這才是國家繼承層次必須回答的問題,卻從來不是國共兩黨願意誠實面對的問題。

三、兩條線放在一起:台灣被刻意「錯置」

把這兩條線放在一起,台灣的位置就看得很清楚:

在國共的語言裡:
* 台灣一開始就被預設為「中國的一部分」,
* 國共只是在爭「誰是老闆」。
* 於是國民黨說:「主權沒有分裂,只是暫時分治」;
* 共產黨說:「中國已完成繼承,只剩下分裂要解決」。
* 在這種話術之下,台灣永遠只是棋盤上的一格,而不是能下棋的人。

在國際法的分析裡:
* 國共只是在爭「中國這個玩家的控制人」是誰,這是政府繼承問題;
* 台灣則是:「日本退出後,棋盤上這一格,要不要變成一個新的玩家、還是被哪個玩家併吞」的問題,這是國家繼承與去殖民化問題。

也就是說:
* 台灣戰後地位,本來應該在戰後和平條約、自決原則下,獨立拿出來討論;
* 卻被國共兩黨硬塞進「中國內戰、政權更替」的框架裡,說成只是中國內政的一部分。

如果要一句話講完:
國共之爭只是「誰代表中國」的問題;台灣戰後地位,才是「日本退出後,台灣到底是不是、要不要變成中國的一部分,還是另成一個主權主體」的問題。前者是政府繼承,後者才是真正關乎台灣命運的國家繼承。把這兩者混在一起講,就是把台灣人的未來,交給兩個自稱代表『中國』的政權自行分配。

國共口中的「主權之爭」,問題不只在於立場親中或反中,而是從一開始就用錯了分析框架:故意拿政權代表權當作主權歸屬的替代品,讓台灣在國際法上本來可以被認真討論的位置,消失在一個預先設計好的「中國故事」裡。這才是台灣人真正該警覺的「邏輯謬誤」。

文/江建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