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稅局兩套標準查察柯文哲、連勝文逃漏稅一事,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日前去函國稅局要求說明如何查核。其中柯文哲部分,北區國稅局以2頁公文回函;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市國稅局高規格對待,不僅列入密件,還裝入兩個信封,其中一個是不透光密件專用的信封,相當特別。

前台南市民進黨議員王定宇14日提出馬總統2筆逃稅的「具體事證」,向國稅局舉發。包括馬英九93年5月25日曾轉存300萬元到馬以南帳戶,另一筆則是馬英九夫婦曾匯款500多萬元給在美國的女兒。王定宇質疑,這兩筆款項,是借貸?還是贈與?

總統府當晚即表示,馬總統夫婦匯給在美求學女兒的款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算贈與,不計入總額,何來逃稅之嫌?馬總統大姐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總統借貸300萬元,之後陸續償還,馬總統也都有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

對此,立委陳其邁今日上午召開「馬英九說謊涉逃漏稅」記者會繼續追打。就馬唯中部分,陳其邁指出,根據馬英九特別費起訴書附表,周美青分別於88到93年匯款給馬唯中5,822,130元(88年1,284,500元;89年1,117,700元;90年2,368,480元;92年40,000元;93年1,011,450元)。

不過,陳其邁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辦理贈與稅申報時,應填具贈與稅申報書,檢同有關證明文件,據實申報。也就是,給馬唯中的「生活費」,不管是哈佛大學的學費或其他開銷,應檢具收據向國稅局申報;否則每年不能超過1百萬元。

陳其邁表示,馬英九、周美青匯給馬唯中的錢都是從特別費來,他相信,馬英九偷偷摸摸、一定不敢去申報,否則請馬英九拿出申報的紀錄來。陳其邁說,雖然馬英九逃漏稅的金額不高,但他已經向國稅局檢舉馬英九逃漏稅,也請國稅局比照查柯文哲的標準來查。

至於馬大姐所謂3百萬元借款部分,陳其邁也拿出馬的財產申報出來打臉。陳其邁說,93年馬英九申報1,500,000元給馬以南貸款;94年申報500,000元貸款,兩年加起來僅2百萬元,跟特偵組查到的93/5/25轉到馬以南的3百萬元,還差了1百萬元。他說,馬英九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得處6-120萬元罰鍰。

至於國稅局處理柯文哲、連勝文兩人逃漏稅部分,陳其邁也說,竟然出現兩套標準。在柯文哲部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的公文等級寫「密」,保密期限是114年1月31日解密。檢舉人則寫「民眾檢舉」;在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回覆的公文也是「密」件,保密期限是「保存年限屆滿後解密」,檢舉人則具名為周玉蔻與王威中。回函寫著要求檢舉人10日內提供可供稽查的資料,也說正主動蒐集相關資料查核中。

陳其邁說,比較特別的是回函的規格,柯文哲部分僅是兩張簡單的公文書;但連勝文部分,台北國稅局卻將公文放入兩個信封回覆。其中,裡面的那個信封還是不透光的密件信封,相當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