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5)日原本打算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廠區外的地下管線納入廠區內,但與會的高雄市政府副市長許立明表達強烈反對,強調該修正案是讓過去非法的石化管線就地合法,同時為中油卸責。與會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也表示不妥,最後,閣揆毛治國裁示「保留」。

毛治國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處理複雜的都市管線問題,但需要很多配套,在配套完成前的空窗期,需透過修法替過去未納管的部分找到一套管理依據,使空窗期間不要再出問題,修訂此法並不排除其他相關配套措施,將平行進行。

不過,許立明對此指出,如果通過該法,等同讓違法的石化管線就地合法。其次,也是為中油卸責,當初中油以「油管」名義向地方政府申設,卻埋設運送高危險性物質如丙烯的石化管線,而後直接轉讓給私人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

許立明也根據高雄地檢署偵結氣爆案的新聞稿指出,中油以油管名義申請埋設後,每5年應進行「緊密電位測試」,但中油自80年完工後,長達23年僅做過2次檢測。96年的檢測報告在二聖路與凱旋路口附近發現異常,卻未通報或開挖,確有疏失。而氣爆前,高雄市政府消防局119中心多次通報中油,中油卻否認其管線,但事實是中油與榮化共用的管線,而且中油所屬的前鎮儲運所也會觀測到管線異常數據,中油未善盡檢查之責及隱匿異常的態度,有違國營事業應負之責任。

許立明強調,高雄市2、30年來面臨的轉型不正義需要平反,在未能妥適處理歷史責任及建立配套措施前,高雄市政府反對該修正案讓違法石化管線就地合法。

而賴清德也聲援許立明指出,讓非法管線就地合法不符高雄市民的期待,高雄市民希望翻轉命運,如要修法讓它就地合法化,應要配合政院重大政策,只有雙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

此外,高市府也提出4項具體訴求,包括:1.設定落日條款,妨害都市環境安全的石化管線限期離開市區,必須定出明確時間表,讓國家與企業共同面對應負之責。2.中油等石化業總部南遷,除了達成財政正義之外,亦利就近管理、緊急應變。3.管理與救災總整理,工廠輔導、消防、勞檢、環保等相關法規應該共同修正,強化管理及救災的體系。4.業者與政府提撥經費負擔管理執行的經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回饋至管理救災體系的健全化。

毛治國最後裁示,如果大家對該法有意見,決定不要通過,那就必須考慮空窗期若再次出現問題,該如何處理。該案經保留後,請經濟部、高雄市政府針對短期過渡措施,以及目前沒有管理依據的部分,進行討論。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