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團隊罷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提案進入第3階段,中選會規劃於2月14日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罷免禁止宣傳」,違者可處100萬元罰鍰,即使立法院昨(7)日初審通過,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及罰則的規定,但仍不適用蔡正元罷免案。因此,有網友設計標語並成立粉絲團提醒,「2/14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

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違者將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雖然立法院7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然而,此次蔡正元罷免案是在修法前向中選會提出,因此仍適用現行法規。

為避免觸法,許多網友在個人臉書或PTT上提醒,「千萬不能宣傳罷免蔡正元」。有網友設計「罷免蔡正元2月14日投票,中選會:依法不得宣傳」文宣,並註記「請分享本圖提醒親友,切莫宣傳,以免觸法」;也有熱心網友成立「提醒大家2/14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噢!」粉絲團,呼籲民眾「守法」。

立院初審通過後,「提醒大家2/14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噢!」粉絲團今日發文表示,「法規鬆綁,但不溯及既往,所以,2/14罷免蔡正元,仍然不能宣傳。」「恭喜!粉絲頁破千了,但還是不夠啊!萬一有人不知道,一直宣傳罷免蔡正元怎麼辦呢,好擔心好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