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與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王閩生今(31)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交通大隊清查的「經常肇事汽機車駕駛」,發現2008年至2014年5月期間,竟有單一駕駛人肇事累積高達32次,平均一年5次;而機車駕駛也有人肇事高達30次,平均一年4.6次。何志偉質疑,「如果一般人常開車會去撞到,請問他是太幸運、駕駛技術太爛,還是他根本就是專業車禍手,專門用私下和解來斂財?」他也痛批,「當車禍成為收入,政府就有責任!」

交通警察大隊所清查的「台北市汽機車交通事故肇事次數前10名統計」顯示,在2008年至2014年5月期間,最常肇事的單一駕駛人,汽車肇事累積次數高達32次、機車也有30次。而前10名經常肇事者累積的肇事次數總和,汽車高達244次、機車172次,合計共416次;光是2013年,就有汽車駕駛在一年中肇事達8次。

何志偉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雖然規定,駕駛闖紅燈或超速,會遭到記點、還有取消、吊銷駕照的處分,但條例內卻有「財損非致人死傷的事故」,這樣一來,開車肇事只有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故不需要吊銷駕照或輔導上課。而這樣的漏洞,讓經常肇事、刻意出車禍的駕駛有了既藉此和解而盈利的空間,但政府卻無法可管。

交通部路政局科長趙晉緯出面回應,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主要是以罰鍰為主,只有在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才會加重處罰;至於是否有「助跑哥、姊」,故意製造假車禍的現象?趙晉緯則說,得先請台北市警察局釐清情況,確認是否有民眾利用肇事和解;若屬實,交通部將和內政部警察署一同討論是否有必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至於是否會列管肇事次數多的駕駛人?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組長許卜仁則說,每位駕駛的狀況不同,警方以善意觀點出發,不該把事故中的任何一方當嫌疑犯。他也進一步解釋,只要發生事故,會針對精神狀況欠佳的駕駛做分析調查,但是主動執法有困難。

對於王閩生提問,現行汽機車的強制責任險是否對肇事大戶的保費過低,而讓北市成為「碰碰車的遊樂園」?金管會保險局科長楊恭尊回應,現行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分為10級,若車主有肇事記錄將會提高保費。目前1到4級的低費率保戶占了99.3%,5到10級僅0.7%,現行保費分級沒有太大漏洞,問題點應是在於保險的成本太低。

楊恭尊在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現行的法令強制規定每台車都要投保,但是據統計發現,機車的投保率大約在80%左右,汽車則有99%的投保率,所以現正對於機車保費的調整、分級進行研討;同時也會考量,若保費真的分級或提高,是否會影響投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