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瘋傳一紙「警政署網軍監看輿情可敘獎」的公文,警政署昨(1)天認了!經查證是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的內部公文,但強調「網軍名稱雖有不妥,警方在網路瀏覽及蒐尋相關公開訊息,並無妨害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問題。」

該紙公文內容寫著有關「輿情系統」分工監看事宜,即「第一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三廠有關的反核消息,第二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一、二、四廠有關的反核消息,第三大隊負責監看反瘋車自救會、反服貿的消息 負責監看人員因主動積極,先期發掘重大危安預警,即時通報提供防處,有效化解、防範危害及治安事件發生者,個案簽報敘獎。」

公文裡同時載明,「任務-聚眾活動進行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利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上網路與社群網站(包含臉書、部落格、討論區)等搜尋,如有對本總隊不實、不利之報導或PO文,應立即澄清、說明、反制、避免不實、不利報導激怒民眾,導致抗議民眾激增,陳抗活動事態擴大。」

公文中還教導網宣的「澄清」例句,如「擦傷處血液已凝固,擦傷邊緣處好像已經結痂,會不會是舊傷?」等。

對此,警政署表示,這確實是保二總隊的內部公文,經查是為了維護所轄經濟部、各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四個核電廠安全,自行成立的臨時任務編組,但保二輿情系統分工是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7條規定,可藉由瀏覽公開網路內容、掌握危安預警訊息,特向民間業者試辦租用「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台」,以關鍵字蒐尋網路公開訊息,時間從今年1月8日至9月5日為止,希望有效掌握網路輿情。

警政署強調,這是因應當前社會情勢,民眾動輒透過網路、社群媒體號召群眾參與未經申請通過的集會遊行活動,或者傳播煽惑他人犯罪言論行為,藉由瀏覽公開網路內容,掌握危安預警訊息,才能妥適規劃勤務因應,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