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羅瑩雪今(7)天在視察新北地檢署時,談到318太陽花學運,她指出,不能對(學運)學生所做的違法事情視而不見,他們是否為「暴民」,不是看他們的身分,而是依行為而定,法律不會因為他們是學生,就有另外一套標準,因為「是就是、非就非。」

羅瑩雪上午視察新北地區檢調與監所機關,在中午時分於新北地檢署舉辦座談會時,突然話鋒一轉,提到監所提供給行政院的2件珍貴作品,在323學生攻佔行政院的行動中被破壞,她說,覺得這些學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情,可是他們卻覺得自己的力量很大,「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她進一步解釋,學生跟暴民並非不同的分類,是否為暴民要看他的行為,「法律是處罰行為,不是處罰身分。」

羅瑩雪說,檢協會對於太陽花學運已經表態得很清楚,不能把學生做的違法事情視而不見。她指出,不論是學生還是黑道,只要行為違法,法律就會給予處罰。至於學生指行政機關簽服貿是全錯,義憤填膺、憤憤不平,明明政府全對的事,被人家說是全錯;對方全錯的事,政府只能心平氣和的說半錯,好像政府自己心虛、理虧。

羅瑩雪還建議政府對外說明服貿政策時,應該以清楚、堅定的立場,將對的、有道理的說清楚,並告訴民眾怎樣就是錯;她也認為,社會大眾對於法治還不是很瞭解,身為法務單位,有義務教導社會大眾,將相關法律責任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