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針對開貨車衝撞總統府的男子張德正4度開羈押庭,晚間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檢方隨即再提出抗告,並籲請台灣高等法院自行裁定。

台北地院進行張德正羈押庭審理,自下午3時半開始,至晚間9時30分左右裁定。張德正委任律師尤伯祥於裁定之前對媒體表示,以張德正目前情況根本不可能再犯,如果現在進看守所,看守所沒充分醫療資源照顧張德正,可能使張德正冒非常大的生命危險。

尤伯祥認為,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將被告收押到看守所,將會構成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到的殘忍或不人道待遇。

尤柏祥也表示,如果高院認為被告有再犯可能、應收押,高院為何不開庭?讓被告一再跑法院,每天坐救護車來回,同樣也構成殘忍、不人道待遇。

張德正1月25日涉開貨車衝撞總統府,台北地院昨天下午3度召開羈押庭,裁定張德正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再提抗告,高院今天凌晨第3度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