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全部共73條文,審查該案的政務委員薛琦表示,自經區以自由化、國際化為主要精神,而且以專法行之,並特別納入農業、教育、醫療及金融等產業,可以帶動高薪資產業的權重比例,有助於提高平均薪資,以突破「悶經濟」。

今天通過的條文包括:以試點方式開放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設立實驗性質分校、學院、學位專班或專業學程;鬆綁律師、會計師與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得以法人事務所型態設立,開放持有專業證照的外國人可投資或合夥參與該等專業服務業。

江宜樺表示,該特別條例的制定,內容涵蓋製造業、服務業、土地管理、人員移動、關務措施等。尤其是納入教育創新與專業服務業,進一步深化自由開放的示範意義,營造我國對外洽簽國際經貿協定、促進產業轉型及推升經濟成長,建構有利的環境條件,有助於台灣加速朝向「自由經濟島」目標邁進。

由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第2階段須待該法案立法通過後,才能正式啟動,再加上該法案自由化與開放措施涉及層面廣泛,須儘早取得社會各界的瞭解與支持。因此,江宜樺要求經建會及早籌設跨部會的講習會,並請所有部會積極配合辦理宣導,至少司處長以上層級的主管,務必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推動的主要內容有所瞭解,在各種場合都能進行溝通、宣導及辯護,讓外界感受到政府對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重視,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