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胞弟陳武進控告前立委邱毅、台北市議員林瑞圖指他涉及工程圍標。雄院審結,依誹謗罪判處邱毅1年、林瑞圖10個月徒刑,但得易科罰金,且全案可上訴。

邱毅今天獲知這項判決時,持有疑義,認為既然可以易科罰金,不可能判1年,但無論如何仍將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則表示,邱毅總有10個案在身,法官將10案合併論處,執行有期徒刑1年,因此可以易科罰金。

檢調去年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期間,邱毅、林瑞圖在政論節目中指陳武進「南部圍標集團首腦、幕後藏鏡人」,及介入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陳武進因此提自訴控告邱毅、林瑞圖妨害名譽。

高雄地院審理時,邱豛及林瑞圖兩人均否認誹謗,並要求法院調閱林益世案偵查資料,證明自己不是無的放矢。

高雄地方法院調查後,根據陳武進提供的電視側錄蒐證影帶,認定邱毅與林瑞圖多次在媒體上散佈不實言論,已毀損陳名譽,依11個誹謗罪判邱毅1年,林瑞圖則被依8個誹謗罪判刑10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