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去年3月強拆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引起輿論抨擊侵害人民居住權,王家也因此提起「撤銷拆除處分」訴訟要求原地重建,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上午裁定台北巿政府未違法,判決王家敗訴。王家成員不服,將提上訴。

去年3月北市府強拆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引起輿論抨擊侵害人民居住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判決王家敗訴,判決理由指出,此案適用的都更條例第36條並未違憲,未侵害王家的財產權、居住遷徒權。

判決進一步指出,北市府僅具有如何、何時拆除的裁量權,沒有「是否拆除」的決定權,因此認定市府代建商拆除的原處分並無不法,判決王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王家成員王瑞霙今日稍早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對判決不滿意、繼續上訴」。王家成員王廣樹下午也對判決結果表示沉痛。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對判決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北市府經過各種程序努力協調後,代建商拆除王家一事屬依法行政。

張金鶚並表示,王家對北市府共提出11件相關訴願訴訟,但北市府10件皆已勝訴,目前仍有1件在審理中,希望文林苑事件能夠盡早落幕。

張金鶚另外也說,希望法院能盡速處理樂揚建設和王家的民事官司,讓組合屋問題能盡速解決,原住戶就能早日返回家園。

此外,不同意戶王家對樂揚負責人段幼龍控告強制罪,以及控告台北市長郝龍斌等官員毀損、傷害等罪部分,士林地檢署經調查認定,今將郝龍斌等官員與建商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北市府拆除文林苑、建商圍起圍籬、警方驅離靜坐抗議住戶等行為都合法,且不同意戶與警方激烈拉扯,當時雙方都有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