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4G競標以1186.5億元的天價結標,消基會今(20)日批評,政府採取捷克的競價拍賣模式,卻未同樣設置「天花板條款」,讓標金持續飆升,未來勢必將反映到4G資費上。另外,消基會也要求,若政府不用4G吃到飽而設置「公平使用量」限制,公平使用量的計算方式應透明化,傳輸品質也應特別要求。

消基會指出,目前全球已有83個國家推出4G商轉服務,預計今年年底將達到93個國家。亞洲國家包含韓國、日本、菲律賓、香港、新加坡、斯里蘭卡皆已推出,連伊拉克、納米比亞、安哥拉、坦桑尼亞、烏干達及奈及利亞等國都早已跟上4G風潮,台灣相較之下則落後一大步。

至於4G競標過程,消基會表示,當時各界皆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學習國外設置天花板條款,宣布明確的競標截止日,並將全部得標金打折,換取業者未來對價格管制的承諾。但NCC仍未加以管制,讓標價以驚人價碼結標。消基會認為,最終業者還是會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根據預估,台灣未來的4G吃到飽費用可能是每月2千元,比起3G資費貴了一倍左右,以薪資比較之下,台灣消費者的4G費用負擔明顯較重。至於政府認為吃到飽將成絕響,國外沒有4G吃到飽趨勢,但資料顯示,美、加、芬蘭、納米比亞等國仍擁有相關方案,國民所得極高的芬蘭甚至推出每月5百多元的吃到飽方案,比起台灣的3G方案還便宜。

消基會認為,若將來NCC或業者欲仿效國外對4G網路設定「公平使用量」,也應該公布公平使用量的合理性依據。另外,公平使用量是依據公開資料所作的客觀分析還是黑箱作業,甚至是公平使用量的傳輸品質,業者也需一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