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葉津鈴今(3)日表示,混合物的食品標示,應提前實施時間。她說,福懋油脂旗下6款標榜進口的橄欖油,摻混其他油品,其中2款混的還是「黑心油」的大統油。油品業者違法混油卻還敢簽訂切結,看準了衛生單位檢驗能力不足與法規疏漏,才恃無恐,目無法紀。目前混合食物的新標示規定,衛福部除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施行日期卻在2015年7月1日。顯然,衛生福利部執行步調太過緩慢,給予業者過長的緩衝期間,以致業者「混很大」,讓食品詐欺案件不斷發生。
葉津鈴表示,類似果汁汽水裡沒果汁、麻油不是純麻油、辣椒油裡沒辣椒、米粉不含米、米酒也不是用米釀、純蜂蜜卻都是糖蜜、未調味奶粉乳含量比調味乳低等。這些都是屬於混合物食品,因為食品標示規定有缺失,以致業者明目張膽,以參假或是不實標示,以低級品混充高價品。
葉津鈴表示,新食品衛生管理於今年5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6月19日公布施行。其中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葉津鈴表示,經向主管的食品藥物管理署索取依據公告混合物的標示的產品項目及實施日期明細,所得答案,另非常訝異。居然只公告一項「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但施行日期卻是2015年7月1日。而如米粉絲等上在預告階段,而這次混很大的調和油,還是依據2011年3月施行的「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
葉津鈴表示,以低級品混充高級品出售,雖然沒有危害身體之疑慮,但卻是民生詐欺的行為。因此,要求衛生福利部不要只是作秀式的進行「油安行動」,而應該積極加快腳步,訂定並公告各類食品標示主成分百分比的原則,讓所有食品如實標示內容物與添加物,使消費者能夠在購物時有所依循。
新法修正,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